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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骏扬不怀好意的站在床边看着床上的人。
「朋友?」他咀嚼着这两个字,注视着倒在床上的男人,咧开嘴,露出一口白牙。
在他的字典里,朋友有两种意思,一种是单纯的,另一种,是复杂的——
弯下腰,一只手撑在床上,另一只手抬起饶宗义的下巴,打量了一下,觉得这张脸在醉了后似乎变得性感了一点。
「医生,以我们的关系,做朋友——未免太浪费了吧?」他说的坏心,但是昏睡中的饶宗义根本察觉不到。
其实官骏扬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单纯。他说过,如果饶宗义的药有效,那么在医院的不愉快经历他都可以忘掉;就算那药难喝得要死,还有加料,更让他上吐下泻,他也只是想出不吃药,故意让自己加重病情好去砸他招牌这样的小小报复而已,而且最后,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没那么做,反而又带了药回家,然后再度不吃好让自己又去找对方报到。
但是在饶宗义恩将仇报的用葱夺走他后面的第一次后,他跟这人之间的恩怨就不再像当初那么单纯了。
放开饶宗义,他开始一颗颗解开他的钮扣,随着衣服一点点被剥落,男人的身体渐渐暴露在他的视线之中。
这男人绝对称不上强壮,但也不是他想象中瘦弱的样子,而是骨架匀称,肌肉适中,看来是经常在锻炼保持,饮食也很控制,才能有这种身材。
而且饶宗义的肤色虽白,却不是不健康的白……看着看着,官骏扬下意识地伸出手在饶宗义锁骨的地方轻轻抚摸了两下,对指尖上的触感很满意。
想了想,他又扬起嘴角笑了一下,收回手,低头在靠近饶宗义锁骨的位置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。让他意外的是对方的皮肤出奇敏感,马上就被咬出一个红红的印子,衬着他的肤色,颜色益发好看。
盯着自己的杰作看了一会儿,他露出满意的微笑,低头又咬了一个印子,然后再来一个……
一连咬了四五次,红印全分布在饶宗义锁骨附近,斑斑点点的,看起来很有纵欲过后的淫靡气息。
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,官骏扬只觉这家伙的皮肤怎么那么嫩?
刚才咬的时候就这样觉得了,想了想,他又低下头,缓缓舔过刚才自己咬过的地方,然后发现,比起咬,舔吻更能品尝这个身体的美味。
一边舔,这次,他又用嘴吸出了好几个吻痕,形状大大小小,颜色深浅不一,像是花瓣一样。
视觉上的吸引,往往是很多事情的开始。
官骏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停下的,等他回过神,吻痕几乎布满了饶宗义半个胸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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